2023年公务员招聘公告_2023年宁夏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考录1305人)

研究僧 发布于 2023-12-07 阅读(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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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务员招聘公告_2023年宁夏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考录1305人)

1.2023年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公告【1050名】
2.2023年宁夏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考录1305人)
3.2023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10名

2023年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公告【1050名】

#招警考试# 导语2023年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适应北京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北京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经报北京市委组织部同意,北京市公安局拟通过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1050名人民警察。欢迎有志投身北京公安工作的人员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二)截至公务员招考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三)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2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条件以各职位录用计划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招录职位

 此次招录共设置33个职位,计划招录1050人。各职位具体招录人数及报考条件见《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5)。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1月20日在首都之窗网站和北京组工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其中包括我局设置的33个职位。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并同步上传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周日)。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6)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周六)。报考我局职位的所有人员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四)面试

 面试拟于2023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我局发布面试公告为准)。此外,我局将在面试后进行心理测试、体能测评、体检以及综合考察等工作。

 (五)公示

 待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后,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上网公示。

 我局招录人民警察相关事宜,将不定期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中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4.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队员体能及身体素质标准

 5.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6.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原文标题: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度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beijing.gov.cn/zhuanti/zlxx/tzgg/202211/t20221120_2862848.html

2023年宁夏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考录1305人)

 报考202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生,除符合《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

 报考省公安厅及其直属机构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

 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法医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

  二、增加公安专业科目测试

 除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外,还增加公安专业科目测试,公安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

 面试前,由省公安厅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均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对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行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始终。考生须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因考生基本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有二维码,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于资格审查前2日内打印)。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考生已就业且未办理离职手续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样式附后)。

 3、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中共党员情况说明(加盖所属支部以上党组织公章,样式附后)。

 4、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考生源地情况说明(样式附后)。

 5、报考面向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其中,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相关材料由团省委出具;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相关材料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6、报考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需提供复员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复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式附后),以及退伍证、户口本、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以上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按照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体能测评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测试项目和标准:

 2、测试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注意事项: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测评1次。

  四、体检

 面试后,考生按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报考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凡不符合报考人民警察身体条件的,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必须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条件:

 (一)单侧*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二)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四)文身,不合格。

 (五)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六)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七)嗅觉迟钝,不合格。

 (八)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安特警职位,不合格。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察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 裂、宗教极端、邪教、黑 社 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组织、参加反 对 中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四)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 对 中国***、反 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五)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 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八)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九)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一)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 行、示 威等活动的;

 (十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十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十四)贪 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十五)组织、参加、支持色 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十七)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十八)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二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十一)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因故意杀 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 污贿 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 裂、宗教极端、邪教、黑 社 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体能测评以现场测评结果为准,不另行复测。

 (二)考生录用后,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入警训练,训练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资格。

 (三)凡经考试录用到公安系统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咨询电话: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职位咨询电话:024-86992214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024-24717016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024-89398639

 报考各市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

 沈阳024-23105448

 大连0411-88058110

 鞍山0412-5541043

 抚顺024-57819608

 本溪024-42833355

 丹东0415-2103238

 锦州0416-2572075

 阜新0418-5532225

 辽阳0419-2145649

 铁岭024-72843056

 朝阳0421-2626813

 盘锦0427-8882555

 葫芦岛0429-7217036

 1、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样表)

 2、中共党员情况说明(样表)

 3、高考生源地情况说明(样表)

 4、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表)

 5、工作经历情况说明(样表)

 原文标题:202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gwy_zhaokaogonggao/3997.html

2023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10名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填报的所学专业须为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3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2月4日10:00重新开启,2月9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2月10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3年2月9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政策解答。

 8.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 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公安系统法医、监狱机关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统一进行:

 2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 《申论》

 2月26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面试职位取消体检资格),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二)2023年宁夏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得参加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5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五)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审批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招录机关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同一辖区范围内,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新录用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之间交流。非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不得跨地区、跨招录机关层级交流。面向“三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自行放弃处理。

  十、补充录用

 各地、各部门在本次考试录用后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补充录用。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资格条件、本次考试录用笔试成绩合格且试卷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按照面试开考比例分职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再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录用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0951-6669312、6669379

 接受技术咨询和政策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如遇上述等非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951-6669311。自治区公务员局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公安、民政、人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原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xpta.com/gwyks/202301/t20230128_4951592.html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度公开招录10名公务员,详细招录信息及报名方式以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2023年度招录5个职位,共10人。

 职位一:综合执法岗一

 职位代码:219910701

 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职位

 职位简介:负责文化市场相关领域监管和执法等工作。

 招考人数:2人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本科:法学类(0301),计算机类(0809),网络安全与执法(083108TK);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网络空间安全(0839),计算机技术(085211)

 政治面貌:不限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6:1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

 其他条件:行政执法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一线执法工作,长期在外,适合男性报考。

 职位二:综合执法岗二

 职位代码:219910702

 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职位

 职位简介:负责文化市场有关领域调查研究、法制审核和执法等相关工作。

 招考人数:4人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

 政治面貌:不限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6:1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

 其他条件:行政执法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一线执法工作,长期在外,适合男性报考。

 职位三:综合执法岗三

 职位代码:219910703

 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职位

 职位简介:负责文化市场相关领域监管和执法等工作。

 招考人数:1人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研究生:政治学(0302),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

 政治面貌:不限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6:1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

 其他条件:行政执法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一线执法工作,长期在外,适合男性报考。

 职位四:综合执法岗四

 职位代码:219910704

 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职位

 职位简介:负责文化市场相关领域监管和执法等工作。

 招考人数:2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本科:汉语言文学(050101),新闻传播学类(0503),通信工程(080703),自动化(080801),计算机类(0809);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技术(085211),艺术学(13)

 政治面貌:不限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6:1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两年以上(含两年)

 其他条件:行政执法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一线执法工作,长期在外,适合男性报考。

 职位五:财务综合岗

 职位代码:219910705

 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职位

 职位简介:负责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内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招考人数:1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本科:财政学类(0202),工商管理类(1202);

 研究生:应用经济学(0202),税务(0253),审计(0257),工商管理(1202),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

 政治面貌:不限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6:1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两年以上(含两年)

 其他条件:行政执法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熟悉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者可在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

 三、****

 咨询电话:010-89156227,89156223?

 原文标题: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hsczfzd.beijing.gov.cn/bjwhzf/ggl/202211/dd01dd1c29084c0cb4f0f7af9eae3db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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