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报录比_关于体育生报考学校问题

研究僧 发布于 2024-03-30 阅读(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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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云南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报录比_关于体育生报考学校问题

1.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报录比
2.关于体育生报考学校问题
3.云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的概述
4.云南师范大学考研学前教育报录比
5.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的学科建设情况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报录比

12:1。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信息可知,2023年教育学原理报录比为12:1,也就是报考人数为60人,录取人数为5人。

云南师范大学前身是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校有呈贡校区、西南联大校区2个校区,是一个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完善的学校。

关于体育生报考学校问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招生全程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681。

第四条 校区设置: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呈贡主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邮政编码:650500)、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邮政编码:65009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云南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云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招生工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和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处),负责招生监察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在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由学校招生处具体实施。其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学校招生处网站查询(http://zsc.ynnu.edu.cn)。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学校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普通文史理工专业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也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数学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一条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包括流行乐器)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爵士钢琴、流行键盘。“音乐学”专业,声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器乐的培养方向为:钢琴、手风琴、小号、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音乐与舞蹈学类[含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

第二十二条 “美术学(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书法学(师范)”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不分文理)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五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不分文理)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六条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体育舞蹈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七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可学校校考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且体检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是:

(一)省内招生录取原则: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7.7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二)省外招生录取原则: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九条 “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不分文理)成绩达到合格线,体育专业成绩不低于75分的情况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足球专项成绩×2.5+(文化成绩-体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7.7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三十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及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免试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采用中澳合作培养模式,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及体育类考生。该专业录取原则是: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本章程第十六条内容执行;体育类考生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达到外方合作院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赴外方合作院校学习。国内学习期间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国外学习期间费用以外方合作院校当年发布的为准(详见http://zsc.ynnu.edu.cn“2020年考生报考指南”)。考生报考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第三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采用“3+1”合作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国内学习,第四年到爱尔兰国家学院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学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爱尔兰国家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内学习期间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国外学习期间费用以外方合作院校当年发布的为准(详见http://zsc.ynnu.edu.cn“2020年考生报考指南”)。考生报考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第三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会计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但普通文史、理工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调剂。填报了普通文史、理工专业志愿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可以调剂到其他普通文史、理工专业,但不能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五条 “专升本”招生专业招收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相关专业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港澳台学生均可通过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考试报考学校。此外,香港考生可通过对港免试招生计划报考学校;澳门考生可通过对澳招收保送生计划报考学校;台湾考生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报考学校。

第三十八条 凡报考我校部分需要外语口语考试成绩的专业(招生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版)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合格者方能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第三十九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同时,还开设泰语、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和柬埔寨语等语种供学生选择。

第四十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四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十二条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含体检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专业复测),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学籍。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四十三条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的学费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学生毕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宿费。学费及住宿标准详见下列表格:

(一)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层次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1.哲学

本科

3,400

2.教育学

本科

3,400

3.文学

本科

3,400

4.历史学

本科

3,400

5.经济学

本科

4,000

6.法学

本科

4,000

7.管理学

本科

4,000

8.理学

本科

4,500

9.工学

本科

4,500

10.艺术(应用类)

本科

10,000

11.高等职业教育

本科

5,000

12.艺术类高等职业教育

本科

10,000

13.艺术(应用类,师范)(含艺术教育)

本科

7,000

1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15,000

15.“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18,000

备注:以上收费项目标准为2019年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政策或核定标准执行。

(二)住宿标准

校区

普通宿舍

(元/生.学年)

六人间

(元/生.学年)

四人间

(元/生.学年)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400

——

1200

呈贡主校区

——

800

1200

第六章 奖学助困措施

第四十四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成绩优异者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西南联大奖学金”“朱德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红河助学金”等奖助学金。

第四十五条 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以资助育人为主体,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渠道,以勤工助学为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助学金为保障,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少数民族补助等为补充的资助育人的工作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以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地址及****

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2.邮编:650500

3. 电话:0871-65912887、65910379(兼传真,呈贡主校区)

0871-65516256(兼传真,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

4.网址:http://zsc.ynnu.edu.cn

5. E-mail: zhaoban@ynnu.edu.cn

云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的概述

你好:你的说的确实很对体育的就业难,本人是体育教育的,去年考上教师编制,竞争确实很大。首先拿社体、休闲体育和体教比较,当然本人认为体教有一定的优势,优势在于能考上就是一辈子的事,而且教师的工资改革待遇很不错(本人是浙江),社体的路子多如去健身房,社区等,当然比较漂泊,没有归属感,最后很可能会放弃这条路。休闲体育是新兴的项目包括一些拓展类的,但我国的国情就会限制这些运动的发展。运动训练比较辛苦,不过你自己是否能达到专业水平?而且没什么发展前途,毕竟人要讲实际,出来还是要生活的,能考个教练证固然是好,不过进一些训练队执教估计比考教师难的多。本人认为走体教的路比较正确,稳!你有教师资格证在手的话机会比较多一点,其他三项你可以在工作后再学,照样可以作为自己的外块,其他三项是不能考教师的。我当初也是比较迷茫,当时毕业后和一些其他的项目的同学比较收入肯定要高,而且轻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住

云南师范大学考研学前教育报录比

学院现开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两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以及民族传统体育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培养体育教学、体育管理、体育产业开发、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的本、专科生和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学院下设有专业教研室、公共体育课教研室、综合实验室、竞训场地器材办公室、继续教育部等教学机构,并设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中心。承承办全国民运会,并多次承办和参加了云南省民运会,已逐步成为云南省民族传统体育的教学、科研、训练中心。

学院拥有一支毕业于国内各专业体育院校,有教授、副教授、讲师组成的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同时还聘请成都体育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周西宽教授,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原院长柳景教授担任我院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

学院主要承担全校的公共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的本科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硕士点的教学任务。在专业教学方面,学院坚持走竞技体育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并重发展的路子,充分体现民族院校体育专业的特色。开设有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武术、体操、健美操、艺术体操、乒乓球、羽毛球等专业项目,同时,还开设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理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技术等课程,并将抢花炮、陀螺、秋千、射弩、高脚竞速、吹枪、蹴球、表演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列为教学和常年训练项目。学院多次代表学校及昆明市五华区参加云南省和昆明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学院十分重视科研工作,经过全体教师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2000年至今,学院教师先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民族教育学科国家重点课题子课题1项,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4项,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基金项目1项,云南民族大学教学科研项目1项,云南省体育局横向联系课题1项;出版学术著作4部;主编、参编教材10余部;公开发表体育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20篇);获省部级科研论文奖4项,获地厅级科研论文奖15项。

自2000年开办专业以来,学院共培养了258名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学生,每届毕业生的年终就业率均在90%以上,连续被评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毕业学生大多在教育、公安、政府机关、企业等单位就业。学院现有本科在校学生234名。

经过多年的努力,云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已逐步发展成为教学、科研、竞训水平较高,办学经验较丰富,特色鲜明的学院。多次荣获全国、云南省、昆明市体育工作的多项奖励。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再接再厉,勇于创新,争取更大的发展,为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民族大学作出切实的贡献。

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的学科建设情况

15.79%。

参考云南师范大学的招生信息或考研录取情况公示。以2020年为例,云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研报名人数为247人,实际录取人数为39人,录取比例为15.79%。

云南师范大学的学前教育专业是一个较为热门的专业,该校每年都会有不少考生报考该专业。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一般为30-40人左右,具体以当年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实现云南省高校“零”的突破。2009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填补了云南省高校和学校在该项目上的空白。

(二)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实现了云南省高校“零”的突破。填补了云南省高校无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空白。至此,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已达到5个(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此外,还设有2个学位授权方向(教育硕士—中学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和学科与课程论—体育学科教学论方向),目前,我院的体育学硕士点数已经进入了全国高校的先进行列。

(三)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民族体质健康与高原训练生物重点实验室。实现了云南省高校“零”的突破。

(四)省级优势特色学科—体育学。包括四个研究方向:1.“区域性社会体育发展与学校体育”研究;2.“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保护与发展”研究;3.“民族体质健康与高原训练生物适应”研究和“体育教育训练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学院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奠定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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