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统招专升本对口升学推选工作实施方案_2020年师范可以专升本吗

研究僧 发布于 2024-03-28 阅读(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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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统招专升本对口升学推选工作实施方案_2020年师范可以专升本吗

1.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本率
2.2020年师范可以专升本吗
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本率

预计50%。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该校2020年专升本报考人数为400人,成功升本人数为160人,升本率为40%,在2021年时的专升本报考人数为550人,成功升本人数为256人,升本率为46.5%,比2020年多了6.5%,预计2022年升本率为50%左右,具体数据可前往该校官网查询。

2020年师范可以专升本吗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概要

一、学校全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四、学制:三年

五、学校国标代码:14494

六、学校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宜春校区)

邮编:336000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昌西大道66号(老校区)

邮编:330800

七、主管部门:宜春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2020年新生报到须知,最终以宜春市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元/年)

1

学前教育

3710

2

早期教育

3710

3

心理健康教育

3915

4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915

5

空中乘务

3710

6

舞蹈表演

7200

7

音乐教育

7200

8

小学教育

3710

9

语文教育

3285

10

数学教育

3710

11

汉语

3285

12

社会体育

3915

13

英语教育

3490

14

商务英语

3915

15

市场营销

3490

16

电子商务

3915

17

软件技术

3915

18

智能产品开发

3915

19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7200

20

美术教育

7200

21

思想政治教育

3285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服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安排。

第十三条: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2、艺术类专业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优先,详见艺术类招生章程。

3、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文史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参照理工类的科目顺序,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技术。

4、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本校招生就业网上公布。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六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德育考核合格、修满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 奖、助情况

第二十条:学校面向所有专业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校有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学业成绩,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比例评定国家助学金,采用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的最新标准。学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提供服务(最高8000元/年)。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按在校生人数5%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扶助,扶助金额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

第二十二条:所有农村、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学生按10%比例在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

第二十三条: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在前两年按15%比例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特困学生补助、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第七章 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五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专科学生在第三学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选拔可直接升入省内其他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本科文凭。

第二十六条:在校学习期间还可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所需专业本科文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度学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795-5294124

0791-87830033(传真)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学校网址:http://www.gacycu.cn/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师范类有专升本的。

师范类学校专升本一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普通高等教育的专升本(普通全日制本科),考试对象仅限于各省和各直辖市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另一类是报名参加成人高考的成人高等学校(脱产)或者报名参加成人高考的成人高等教育的专升本(分为业余和函授两种)。

以集宁师范学院专升本要求为例:

1、集宁师范学院各二级学院和学生所在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工作,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教务处和招生院校要密切协作,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

3、在专升本工作各主要环节均实行公示制度,确保专升本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4、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升本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于在推荐报名、选拔考试、录取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

举办学校

1、可进行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本科院校的专科;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公办和民办高等专科学校(高专)。

2、可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只有国家公办一、二、三本院校均具有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表示,从2005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以上内容参考?集宁师范学院—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正、科学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Xiangzhong Normal College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专业设置:学校现设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戏曲表演、文秘、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等多个专业;面向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重庆、四川、云南、江西、安徽等省(市)招生。最终招生专业与人数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5496 ,湖南省招生代码:4770,办学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南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政班子成员、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学生处、资产管理处、监察室、计划财务处、后勤保卫处、团委等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实施方案、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录取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高考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高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 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高考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招生对象

学费标准(元/年)

学前教育

670102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500

小学教育

670103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500

语文教育

670104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500

数学教育

670105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500

英语教育

670106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500

音乐教育

670112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4400

美术教育

670113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4400

体育教育

670114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460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650102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6000

文秘

670301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200

早期教育

670101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500

现代教育技术

670120k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50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690306

三年

文、理、职高对口

3500

说明:①所有专业收费最终按照湖南省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②所有专业计划以各省教育厅下文为准。

第十三条 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学校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当年有关录取规定,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师范教育类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残疾。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3.艺术类专业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4.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德育考核合格、修满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第二十条 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按国家政策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成绩优秀者,毕业时可以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通过后,可以继续升入相应本科学校就读。

第二十二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官方网址:http://www.xzyesf.cn

招生咨询电话:0739-5205117 5205077

招生办公室信箱:412874145@qq.com。邮编:422000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我校招生工作。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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