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本科招生简章_考北大法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研究僧 发布于 2024-03-15 阅读(40)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北大法学院本科招生简章_考北大法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北大法学院本科招生简章_考北大法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1.北京大学法学院是几本
2.考北大法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3.请问北大法学院有什么专业
4.北大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北京大学法学院是几本

一本。根据查询北京大学官方网站信息显示,北京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一流的法学院之一,属于985工程和双一流高校。在中国的本科教育体系中,学校按照综合实力和专业特色被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其中本是指全国重点大学,也称为一本院校。北京大学法学院因其卓越的学术水平和声誉而被广泛认定为一本院校。北京大学简称北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成立于1898年,是一所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工程”、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

考北大法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07年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含推荐免试生8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推荐免试生

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07年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

我校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

二、应试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月1日 ,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个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安排地点请于2006年9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3.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院系代码为“ 029” ,专业代码为“ 030180” 。

(三)初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政治

②外语(201英、202俄、203日、210法、211德任选其一)

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四)参考资料

政治、英语、俄语、日语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德语和法语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资格审查和复试

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底。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

(六)录取

1.除推荐免试生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学费由本人或由工作单位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七)调剂录取

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事宜。

三、学习年限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全部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

四、培养

2007年我校招收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将分两个阶段进行培养:

第一、二学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修读研究生公共课和法学专业课程,法学专业课程将由北大法学院派出骨干教师承担主要授课任务;

第三学年,在北京大学校本部学习,学生主要是进行毕业(学位)论文的写作和接受校本部相关部门的就业指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为了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探索真正适应市场和社会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法律的培养模式,我校自2004年底开始,实施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该方案要求:

1、夯实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入学后前一年半,要求学生通过法学基础课程的学习,夯实法学理论基础,为以后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

2、分专业方向进行针对性的培养。自二年级开始,在法律硕士研究生中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拔。已经试点开设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刑事法、医事法九个专业培养方向及相关专业课程。我校将在上述专业方向基础上,根据培养目标、市场需求和试点经验,进一步调整、充实专业培养方向的设置。

3、强化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各专业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高级课程具有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安排或者聘请本院骨干教师、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4、加强社会实践的作用。要求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累计完成至少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完成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合格,方能毕业。实习的时间将从第二学年开始,尽量安排在假期进行,每次实习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个月。

5、与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我校与深圳和北京的相关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建立了法律实务实习基地,可供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习,学生也可以自己联系其他实习单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来自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大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法律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以小语种报考的考生,由于深圳研究生院仅开设英语课程,故学生入学后可改修英语。

五、学位授予

3年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为76000元。

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其中第一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30000元,第三学年交纳16000元。学费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全部学费均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统一收取。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法律硕士研究生自第二学年起可以申请学校奖励和法学院接受社会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将获得总额为26000元的助学金,即第一和第二学年在深圳就读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助学金,第三学年回本部就读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600元助学金,上述助学金标准均按每年十个月发放,具体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实施。

八、住宿

学生在深圳研究生院就读期间,按深圳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及收费标准请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7年研究生招生说明》(http://www.szpku.edu.cn)。

由于北京大学校本部住宿条件的客观限制,在校本部学习期间学校不提供宿舍。请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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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法学楼5108室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5028

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www.law.pku.edu.cn/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网址:http://master.law.pku.edu.cn/

深圳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55-26035339

深圳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sz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7月

注意几点变化:

1,北京大学招生人数大幅缩减,去年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面向全国招收35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年只有200人,而且有80人免试推荐生,也就是说只有120人可以通过考试进入北大;从270到120,足足比去年少了150人!

2,在深圳学习时间增加(深圳研究生院条件有多烂有目共睹):“本专业前两年半在深圳全日制授课”;

3,学费大幅上扬,去年的22000已经让多少人欲哭无泪,今年干脆再加8000,达到30000(前两年);

4,仍然不能享受奖学金,只有生活费补助,所有的奖学金都是“法律硕士除外"

北大是不给具体书目的,导师可以登录北京大学官方网站查看法学院师资。

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www.law.pku.edu.cn/

补充回答:

北大法硕课程

法律学系研究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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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号 02910140 课程名 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0240 课程名 法理学专题 学分 6.0

周学时 6.0 总学时 108.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341 课程名 中国法律思想史专题(1)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342 课程名 中国法律思想史专题(2)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0440 课程名 西方法律思想史专题 学分 6.0

周学时 6.0 总学时 108.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540 课程名 中国宪法专题研究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0640 课程名 外国宪法专题研究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0740 课程名 民法总则专题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840 课程名 物权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0940 课程名 民法专题——债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1040 课程名 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140 课程名 《比较民法》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240 课程名 行政法原理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341 课程名 行政诉讼法原理(1) 学分 2.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342 课程名 行政诉讼法原理(2) 学分 2.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1440 课程名 刑法总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1540 课程名 刑法各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640 课程名 外国刑法学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1740 课程名 犯罪学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1840 课程名 比较犯罪学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1940 课程名 中国刑事诉讼理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040 课程名 外国刑事诉讼理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140 课程名 中外监狱制度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2240 课程名 刑事侦查原理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340 课程名 刑事证据理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2440 课程名 司法鉴定学总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2541 课程名 中外民事诉讼理论 (1)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60.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2542 课程名 中外民事诉讼理论 (2)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60.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640 课程名 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740 课程名 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2840 课程名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2940 课程名 国际法基本理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040 课程名 联合国与国际组织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3140 课程名 中外关系史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3240 课程名 中国法制史专题 学分 6.0

周学时 6.0 总学时 108.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340 课程名 外国法制史专题 学分 6.0

周学时 6.0 总学时 108.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450 课程名 比较法总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550 课程名 立法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3650 课程名 现代西方法律哲学选读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3750 课程名 中央国家政权机关建设研究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3850 课程名 我国地方政权建设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3950 课程名 中国民法史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050 课程名 外国行政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250 课程名 中国刑法史 学分 3.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410 课程名 公务员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430 课程名 比较刑法学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450 课程名 劳动改造法总论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550 课程名 比较青少年法 学分 4.0

周学时 4.0 总学时 72.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650 课程名 犯罪学研究方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750 课程名 司法制度理论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4850 课程名 司法精神病学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4950 课程名 中国仲裁制度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050 课程名 经济仲裁和经济审判专题研究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5150 课程名 国际空间法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5250 课程名 国际法案例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350 课程名 中国与国际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450 课程名 国际法英文原著选读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550 课程名 国际海洋法研究 学分 2.0

周学时 2.0 总学时 36.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5660 课程名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学说史研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春

课程号 02915760 课程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秋

课程号 02915860 课程名 法医学专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5960 课程名 犯 罪 学 专 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060 课程名 监 狱 法 总 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160 课程名 婚 姻 家 庭 继 承 法 研 究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260 课程名 著 作 权 法 专 题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360 课程名 计 算 机 法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460 课程名 专 业 英 语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560 课程名 社 会 主 义 宪 法 史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课程号 02916660 课程名 国 际 关 系 理 论 学分 3.0

周学时 3.0 总学时 54.0 开课学期 不定

请问北大法学院有什么专业

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大学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硕士,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等的特殊报考要求,请注意查看相关院系招考要求。

扩展资料:

师资队伍

截至2017年12月,北大拥有教职工(不包含博士后)21183人;专任教师数7317人,其中,按职称划分:正高级2217人,副高级2231人。

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7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9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25人,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13人,“千人计划”入选者7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153人,“万人计划”入选者28人,“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入选者3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231人。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大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北大法学院的专业有:

1、法理学,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

2、经济法,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

3、国际法学,是对调整涉及国家之间的各种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学科类别,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刑法学等;

4、诉讼法学,诉讼法学是以规定诉讼程序如何进行的诉讼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诉讼法学主要有三个分支学科;

5、民商法学,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北大法学专业考研科目如下:

1、法学(知识产权法):

(1)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670知识产权法学、931法学综合卷;

(2)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

2、法学(商法)

(1)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645商法学、931法学综合卷;

(2)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

3、法学(国际经济法)

(1)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646国际经济法(含国际私法和海商法)、931法学综合卷;

(2)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

扩展资料:

北京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有关要求:

1、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4、复试将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核。

5、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招网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6、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将于2019年3月份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届时见北大研招网的有关通知,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合格才能录取。

9.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法学院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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